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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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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家庭暴力及性侵害受刑人專責處遇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21
  • 資料點閱次數:1719

  本監為西部及外島監獄之女性家暴、性侵受刑人處遇專責監獄,依其罪質安排專區收容,為達到良好矯治成效,其輔導治療流程如下:

  1. 家庭暴力犯輔導 入監時依判決書之犯罪過程辨識家暴犯,於期滿或提報假釋前2年開始安排專業處遇;第一階段,由本監心理師施予認知教育,助其認識家暴防治基本知識;第二階段,安排參與個別進階或團體處遇,深化其對再犯預防之了解;完成前揭專業處遇後,再視個別狀況安排參與其他各類輔導團體、教化、技訓、藝文活動等,提昇其身心靈學習狀況。
  2. 性侵害犯強制治療 性侵害犯於入監後,由專業的篩選評估小組,決定需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第二階段,於期滿或提報假釋前2年安排治療或輔導。本監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之安排,原則上以4至6個月為一療程,收容人須通過治療或輔導之鑑定、評估,確認其再犯危險性已有顯著降低始得提報假釋;通過評估後,在監期間則接續安排參與追蹤輔導及其他各類輔導團體、教化、技訓、藝文活動,俾強化渠等處遇成效暨提昇經營未來生活品質能力。 二類收容人出監時均通報各縣市性侵暨家暴防治中心,以利後續追蹤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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