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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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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服務白皮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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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監的主要業務

  1. 矯正業務:辦理收容人教誨教育、技能訓練、藝文陶冶、法治教育、宗教教誨、毒品戒治及生活醫療照顧等,促使收容人革除不良習性、改悔向上、並習得一技之長、養成守法觀念、建立正確人生觀以重返社會,適應社會生活,做個守法的好國民。
  2. 舉凡與收容人有關之一切事項,服務對象主要為收容人家屬及洽公之民眾,機關同仁秉持便民及服務之理念,提供家屬申辦各項業務快速與便捷之服務,希望藉由親切周到之服務,使家屬了解本監教化收容人之用心,進而與本監共同協助收容人改悔向上,避免再犯。

貳、本監為民服務原則

  1. 慎重處理原則:服務案件不論大小,都同等重視慎重處理,以主動積極的精神使案件均能得到圓滿的解決。
  2. 專業處理原則:嚴格要求承辦人員研悉有關制度、法規,務使運用圓熟,俾利對於民眾提出的問題,在最短的時間提供正確、滿意的解答。
  3. 雙向溝通原則:以誠懇、親切的態度,對於民眾合法的要求儘量協助解決,並嚴守法令規定,對於民眾不合法的要求亦予以委婉說明。
  4. 同理心原則:體會民眾的心情,對於民眾的詢問及陳訴,耐心傾聽,遇有誤解法令的民眾,詳細說明、委婉解釋。

叁、我們的服務方向

  1. 推動為民服務自動化,運用收容人名籍、保管金等完整電腦資料連線作業,提供整合服務,加快辦理速度。
  2. 切實掌握民意,規劃創新服務措施,結合社會資源,辦理為民服務。
  3. 重視民眾建言及陳情案件,設置意見箱。
  4. 提供民眾及家屬即時且正確之資訊,隨時更新本監全球資訊網,公告機關採購、人事訊息、統計資料、教化活動、節日接見訊息及線上申辦項目、流程等。
  5. 賡續改善服務品質,加強員工專業知能、電話禮貌及服務態度。

肆、本監直接面對民眾提供服務

  1. 妥速處理人民陳情、諮詢案件:
    1. 陳情案件:
      1. 隨到隨辦服務:於上班時間到本監陳情者,由專人受理並親切接待,妥速處理。
      2. 電話陳情服務:如案情簡單,由承辦人員親切、妥速答覆,如案情複雜,無法立即答覆的案件,建議提出書面陳情,限期處理。
      3. 書面答覆:確實依據「行政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之規定辦理書面陳情案件。
    2. 諮詢服務:指定專人答覆家屬及民眾查詢收容人相關事項。
  2. 簡化本監申請案件處理程序:
    1. 縮短申請領回金錢物品處理程序:收容人如指定親友欲領回其保管金錢及物品時只須先行書寫報告,經核可後,送交戒護科辦理,縮短處理程序。
    2. 簡化申請在監證明手續:收容人或家屬需申請在監證明時,得由收容人先行書寫報告核准後,由收容人具領後郵寄予家屬或家屬來監領回;家屬亦可來監申請,經收容人同意即得辦理,縮短處理流程免除家屬來回往返奔波。
  3. 加強接見服務:
    1. 接見、寄物單一化窗口服務:簡化收容人家屬申請接見、寄物之流程。
    2. 明訂上班日各接見梯次時間表,以利家屬掌握接見梯次,有效縮短等候時間。
    3. 公布每日無法接見名單,減少民眾不必要之舟車往返。
    4. 辦理收容人親屬遠距接見、行動接見:避免收容人家屬長途奔波之苦,收容人親屬可就近至住居地之監所辦理遠距接見或利用手機、平板等設備辦理行動接見。
    5. 辦理電話預約接見:便捷收容人親屬辦理接見並縮短現場等候接見時間。
  4. 改善接見、候見處所之環境:
    1. 保持接見、候見處所整潔衛生,並裝設公用電話、空調、冷熱飲水機、接見用書寫櫃台、電視,並提供紙、筆、老花眼鏡等供收容人家屬使用。
    2. 接見服務場所明確標示各項服務項目、申請所需之證件、接見作業之流程及處理所需時限,並於服務處備有申請書範例,以供參考,以減少民眾查詢辦理的時間。
    3. 充實接見室各項設施:
      1. 本監於接見室外設有接見登記號次顯示器,使接見室外等候接見之家屬,都能清楚的明瞭自己接見之梯次,避免擁擠於接見室等候之困擾。
      2. 於接見室內設置「公告欄」等設施,提供有關本監各項行政方面訊息,周知前來辦理接見之民眾及家屬。
      3. 遇有重要訊息或國定假日辦理接見之時間,提前公布於公告欄,並公布於機關網站,以免民眾徒勞往返。
    4. 接見室服務人員指派績優資深之人員擔任,除協助家屬辦理接見登記,查詢各項申請案件及相關訊息外,更主動向家屬詳為說明本監之各項矯正措施與收容人生活照顧情形,對家屬問題則反映給有關科室作為施政之參考,達到雙向溝通之目的,消弭家屬之疑慮。
    5. 提供各項無障礙設施,本監設置有無障礙步道、身心障礙專用廁所及服務鈴等,方便行動不便民眾使用。

伍、本監為民服務時間

    1. 一般行政業務: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08:00~12:00,下午13:30~17:30。
    2. 辦理接見時間:
  一般接見(週一至週五) 假日接見(每月第一個星期日)
登記時間 接見時間 登記時間 接見時間
本監及戒治所
(受刑人、被告、受戒治人、觀察勒戒人、少女)
上午
08:20~11:00
下午
01:30~04:00
上午
09:20~12:00
下午 
02:00~04:30
上午
08:00~11:00
下午
01:30~04:00
上午
08:30~11:30
下午
02:00~04:30
外役分監 下午
04:30~05:20
第一梯次
下午
05:00~05:20
第二梯次
下午
05:20~05:40
第三梯次
下午
05:40~06:00
中午
11:30~12:30
第一梯次
中午
12:00~12:20
第二梯次
中午
12:20~12:40
第三梯次
中午
12:40~01:00
監外作業 下午
04:30~05:50
下午
06:00~06:30
   
相關注意事項
  1. 收容人經醫師診斷評估疑似或確診罹患傳染病之隔離期間,不受理一般接見及假日接見,無法辦理接見之收容人名單公布於本監全球訊網電子布告欄。
  2. 假日接見不受理電話、網路及現場預約接見,僅受理現場登記。
  3. 假日接見因人數眾多,不受理增加接見及外界送入必需物品。
  4. 辦理接見時,請全程配戴口罩、禁止飲食,並配合本監之動線規劃及保持社交距離。

為民服務專線 04-23840936
本監地址: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9-3號
民意電子信箱:tcwmail@mail.moj.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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