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辦理114年補充矯正機關社工約用人員公開甄選案(社工1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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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格條件
- 本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至少須具備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等相關科系學士學歷。
- 具社工師證書者尤佳或具有矯正機關內輔導/諮商/評估或轉銜工作經驗尤佳。
二、工作項目
約用社工人員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提供個別輔導、團體處遇、連結資源,個案管理矯正機關之「全體收容人」(包含一般性或經篩選為保護性、治療性處遇或其他經指定之收容人;例如,身障、精神疾病、高齡、毒品、酒駕、毒駕、詐欺、自殺傾向、家暴、性侵等)。
三、工作項目如下:
- 個案工作:以個別會談方式,透過專業關係之運用,評估個案需求、提供支持協助,並結合社會資源,適當解決其問題。
- 團體工作:透過團體活動之方式,提升個人潛能,改善人際關係,提升團體成員知能及增強其社會功能。
- 家庭社會工作:運用家庭會談方式,於家庭處遇歷程中,協助危機或困境中之家庭,促進家庭成員關係連結、發展家庭因應能力及策略等,以提升家庭支持與接納,重建個案支持網絡。
- 社會資源連結及轉介:依個案需求評估進行社區資源連結及轉介,包含公部門及民間團體資源,並建構復歸轉銜聯繫平台,以協助個案順利復歸社會。
- 講座/授課/宣導:依機關需求與專業處遇之規範,提供心理衛教及社會資源等相關知能。
- 紀錄/報告撰寫:依據各項處遇之要求撰寫計畫、紀錄或結案報告,並管理檔案。
- 教育訓練:辦理或參加教育訓練、督導、研討、讀書會等理論及實務之學習。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薪資待遇(每月薪資):
- 有執照且具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 1 年以上者:(每月)起薪薪資50,760元(薪點360/48,600元+風險加給2,160元)。
- 有執照且具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工作經驗未滿 1 年者:(每月)起薪薪資48,600元(薪點344/46,440元+風險加給2,160元)。
- 碩士資格進用者(無執照):(每月)起薪薪資44,280元(薪點312/42,120元+風險加給2,160元)。
- 學士資格進用者(無執照):(每月)起薪薪資42,120元(薪點296/39,960元+風險加給2,160元)。
- 年終工作獎金之核發及發給日期,依行政院訂定各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 勞資雙方權益義務,於勞動契約約定,契約未約定者,悉依勞動關係之法令辦理。
五、工作地址: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9-3號)
六、備註:
有意願參與甄選者需檢附報名表、簡要自傳、學經歷證明、切結書及其他證明文件等相關證件影本,於113年12月27日下午5時前以親自送達或限時掛號寄達,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概不受理,信封請註明【114年補充矯正機關社工約用人員甄選】字樣。
- 聯絡方式:
- 本案承辦人:林淑娟調查員。
- 聯絡電話:04-23840936#391
- 聯絡信箱:29207@mail.moj.gov.tw
七、面試:
- 暫訂定於114年1月2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起面試,屆時將擇優通知經書面初審資格符合者參加面試(不再通知未進入面試者),所繳驗之應考資格證明文件,經查驗後概不退還。
- 進入面試人員請於排定面試前10分鐘至本監休息區報到,無故經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附件下載
- 114年補充矯正機關社工約用人員甄選簡章及報名表.pdf792 KB 113-12-20 下載次數: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