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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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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深耕計畫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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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品處遇 | 教誨教育 | 才藝班 | 讀書會 | 專業處遇 | 生命教育 | 修復式司法 | 品格教育 |

生命教育橫幅

      生命教育目標: 生命教育之推動,係為協助收容人從體認生命價值開始,進而能同理別人、關懷社會、愛護生態環境, 促使他們修復與自己、被害人、家庭與社會的關係,進而豐富生命內涵。

以人為本.尋找生命能量

      生命教育是以生命為核心議題的課程,希望營造以人為本、維護人性尊嚴的和諧社會。 內涵除含括人與自己、人與家庭、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等四大面向外,並兼含修復式正義、心六倫、品格教育之意涵與精神。

生命教育取向圖
生命教育取向圖

 

多元學習.深度體驗

      本監生命教育之實施係由教誨師、輔導員、社工員設計教案進行,並引進相關公益團體及社會資源,辦理各項才藝班別、宣導活動及團體課程,期使透過觀賞、解說、體驗、分享等多元的學習方式,協助收容人內化生命教育內涵,以全面推展生命教育理念。

以多元方式推展生命教育理念
以多元方式推展生命教育理念

目的

  1. 培養收容人對生命的尊重。
    1. 協助收容人認識生命的意義,進而重視生命、珍愛生命,建立積極正向的人生觀。
    2. 從體驗自我中,發揮潛能,以豐富生命內涵。
  2. 協助收容人自我成長。增進收容人對自我的認識,接納自我,增進自信心,以建立自我信念。
    1. 培養收容人自我悅納、情緒管理能力,陶冶收容人健全人格。
    2. 協助收容人積極開拓自我、生命意義與價值,實現自我。
  3. 增進收容人的人文關懷素養。
    1. 協助收容人建立圓融的人我關係,尊重自我生命,關懷他人生命。
    2. 教導收容人關懷弱勢,發揮大愛精神,促進社會和諧;關懷大自然,重視落實各項環保議題,永續愛護生態環境,保護地球。

實施對象及地點

  1. 本監暨戒治所收容人及其家屬。
  2. 本監暨戒治所管教人員及職員。

實施原則

  1. 融入教化活動為推動主軸:納入年度文康活動實施計畫,有計畫有步驟的執行,期使生命教育及修復式正義概念在全監中生根落實,發揮正面效果。
  2. 管教人員經營為執行重點:於日常生命中強化觀念,並利用集會、集體教誨或類別教誨時機,施以全面性宣導及實施生命教育方案課程,發揮生命教育深化內化人心之功效。
  3. 強化身教言教效能:加強管教人員專業知能的提昇,輔導收容人宜用啟發、輔導的方法,善用多元化教材並以尊重、接納、民主的態度,發揮潛移默化的身教功能。
  4. 兼顧知情意行目標:辦理教化活動或設計方案課程,應具教育性、省思性、啟發性、生活性及實踐性,培養收容人反省能力,促進實踐意願。
  5. 建立並善用社會資源:積極結合觀護志工協會、更生保護會臺中分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中分會及相關公益團體之資源,辦理生命教育及修復式正義宣導活動及團體課程,以全面推行生命教育理念,營造尊重、關懷及成長的學習環境。

組織

        成立「生命教育推動小組」,由首長擔任召集人,成員由學有專精及修復式正義專業講師之陳祖輝及黃之邦老師及副典獄長、秘書,以及教化、戒護、調查、作業、衛生、人事等各科、室主管組成,定期召開會議,以落實推廣收容人生命教育工作。

實施方式

  1. 廣泛蒐集生命教育相關素材,並選購有關生命教育及教學課程等相關圖書,提供管教人員研讀,以充實生命教育專業知識,進而增進教化人員專業知能,設計規劃符合收容人成長需求之課程方案。
    1. 人事室安排生命教育演講或數位學習等研習活動,增進管教人員對於生命教育內涵之理解,並提昇教化人員專業智能,倡導身教重於言教,建立尊重、關懷、成長之學習環境。
    2. 教化科於提升期(100年)始規劃辦理生命教育課程方案甄選比賽活動,鼓勵管教人員發揮創意巧思,並對優勝者予以表揚並獎勵。

  人與自然-生態保育漫談1    志工生命教育課程1

  1. 融入教化活動內容,採分年分階段推動,執行重點如下:將生命教育融入各項表演藝術活動,並結合社會公益團體辦理「生命教育週」宣導活動,包括身障團體表演、舞蹈、戲劇、體驗活動及辦理生命教育繪本創作比賽,引發收容人對生命的認識與尊重,實地體驗生命價值之可貴,並激發對他人及社會的關懷。
    1. 邀請農委會特有生物保育中心及當地社區發展協會蒞監分享生態及鄉土保育觀念,傳達愛鄉愛斯土信念。
    2. 購置生命教育相關圖書或數位教材,增加圖書種類及數量,並列入每年收容人讀書會書籍或教材,培養收容人閱讀風氣,提昇對生命教育的認識。
    3. 購置生命教育相關圖書或數位教材,增加圖書種類及數量,並列入每年收容人讀書會書籍或教材,培養收容人閱讀風氣,提昇對生命教育的認識。
    4. 延請學者專家或教誨志工、生命線及家庭教育中心專業輔導志工,定期蒞監實施修復式正義專題演講、生命教育集體教誨及進行個別輔導,以全方位宣導生命教育及修復式正義理念。
    5. 辦理各類專業輔導治療團體,增進收容人對自我之探索、接納與了解,進而重視他人生命價值,並協助收容人家屬了解生命教育的意義及其重要性,提昇家庭支持系統。教誨師實施生命教育集體教誨1
  2. 管教人員執行重點:
    1. 各級管教人員應於日常中全面宣導生命教育及犯罪修復的概念。
    2. 教化人員設計及實施生命教育課程方案,採分年分階段並組成團隊進行,本監教化人員自99年起(戒治所教化人員自100年起)實施。
    3. 教化人員除另有規定外,由本監三位教區教誨師(戒治所由輔導員、心理師及社工員組成)各組成一個團隊,每人每六個月應自行設計一個單元課程並組合成一個具有連續性、系統性及結構性的生命教育方案。
    4. 生命教育方案內容包括:人與自己、人與家庭、人與社會及人與自然等四個方案。
    5. 生命教育每個單元課程時間至少在50分鐘以上,廣泛善用素材教學,自行製作投影片(每一單元課程投影片至少在15張以上),並應注意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
    6. 教化人員應將生命教育方案運用實施於集體教誨或類別教誨內容,每人每六個月應至少實施六次以上生命教育單元課程。

評估考核

  1. 成效評估:
    1. 教區教誨師每人每月應至各工場至少實施一次生命教育單元課程,事後實施收容人「回饋單」或「學習作業單」,並親自將上課情形記載於「實施生命教育活動紀錄簿」;另請工場主管應於工場日誌登錄其起迄時間及實施教誨輔導人員。
    2. 教化人員應運用科技設備,將實施生命教育實況作成影音光碟,每人每六月期間至少一次,供作檢討評量、觀摩研討或業務評鑑使用。另教化人員每次實施生命教育後,應自我回溯省思實施情形或檢視影音檔案內容,以改進講授及輔導之技巧。
    3. 教化科長應實地全面參與觀察教化人員實施生命教育課程情形,每人每六月期間至少一次,事後並提供量化及質化回饋意見予教化人員。但因教化業務較繁或有其他特殊情形,而難依前段規定辦理者,得經機關首長核准後,以事後查閱影音檔案代之。
  2. 生命教育方案評審小組:
    1. 成立生命教育方案評審小組,委員由陳祖輝及黃之邦老師、秘書及教化、戒護、調查、作業、人事等各科、室主管組成。由副典獄長擔任召集人,於每年年底前開會評審有關教化人員課程方案設計及實施情形。
    2. 辦理評審作業前,應以隨機方式抽取當年度教化人員所設計課程方案及實施過程影音檔案各一份,並於二週前先行提供評審委員審閱。
    3. 召開評審小組會議,教化人員應親自口頭說明或回應評審委員提問,評審結果成績優良者,得依「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人員獎懲標準表」第一點第十三款規定予以敘獎。
    4. 有關評審小組成立及評審作業,得併同台中地區矯正機關辦理之。

預期成效:

  1. 營造矯正機關生命教育的學習環境,結合藝術文化活動之薰陶,深化生命教育理念與內涵,以提昇收容人對生命之正確體認。
  2. 透過觀賞、解說、體驗及分享等多元的學習方式,輔以易懂、生動感人的案例,協助收容人吸收內化生命教育的意涵。
  3. 從收容人過去或現在的生活經驗出發,運用團體動力,以建構收容人互相關懷成長的氣氛,開啟收容人生命的智慧與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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